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凤凰古城针对新时期矛盾纠纷特点,大力加强民间纠纷调解中心规范化建设,健全组织网络,整合部门职能,创造“五指并拢”的拳头效应,构建无缝覆盖、运作有力的调解格局,合力、精心应对各类矛盾纠纷,确保调解有效、调处有果,切实维护了社会的稳定。8月7日,记者从县司法局获悉,截至7月底,该县共排查调处矛盾纠纷601件,调处成功582件,调处率达97%,全县195个行政村有185个村达到了“四无”,即“无群体性械斗,无群众性上访,无民转刑,无非正常死亡”。
在该县综治部门的统一组织协调下,县公安、法庭、司法、信访、国土、民政、旅游等职能部门各司其职,积极参与,不断健全完善调解中心各项工作制度,提高防控和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的能力。目前,全县形成了县、乡镇(街道)、村三级党政直接领导,一级抓一级,层层抓落实的组织体系。各县直单位、部门的主要领导同志实行“一岗双责”,对重大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负总责,分管领导具体负责,专抓人员具体落实。
各级党政领导坚持定期听取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情况汇报,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、新问题。县综治委、县司法局联合下发了《关于建立民间纠纷调处中心的通知》,各乡镇(街道)组建了由政法、民政、计育、国土、工商、纪委等17个部门组成的调解中心,充分发挥配套联动作用,统筹协调,联调联处。目前,这支队伍已发展到430多人,全县形成了以民间纠纷调解中心为龙头,司法所为依托,村(居)调委会为基础,覆盖城乡各地的组织网络体系。调解中心通过建立法律咨询、纠纷登记等制度,健全了日常接访、统一受理机制;通过建立联席会议、矛盾纠纷排查、及时调处和指派办理等制度,健全了依法调处、科学分流机制;通过建立定期督办、办结上报、回访等制度,健全完善了督办、回访机制,确保了调解中心工作的高效运作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