您当前的位置:凤凰古城 >> 湖南信息 >>  花垣城乡低保惠及1.4万余困难群众

花垣城乡低保惠及1.4万余困难群众

来源:湖南凤凰古城旅游网 http://www.hnfhgc.com 时间:2007-12-17

    12月11日,笔者从花垣县民政局了解到,今年以来,该县积极探索长效救助机制,通过分类施保、强化监督管理等办法,积极推进城乡低保工作,为当地贫困居民筑起了基本生活“保障网”。截至11月底,全县共发放低保金958万多元,惠及城乡困难群众1.4万余人。

    为切实保障城乡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,花垣县加大分类施保力度,逐步扩大救助覆盖范围,力求做到“应保尽保、应救尽救”。他们将城乡低保对象分成无生活来源、无劳动能力、无法定赡养及抚养人等三大类,积极拓宽低保资金筹措渠道,分别给予不同标准的救助;对因重病、重残、年老体弱、生存条件恶劣等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低保户予以重点保障。今年以来,该县先后有7083名城市居民和7034位农村村民享受到了最低生活保障,城乡人口低保覆盖率分别达到了10%和3%;1至11月,全县累计发放城市低保金793.155万元、农村低保金165.8万元,城乡受助对象人均月补差分别提高到101.8元和30元,极大地缓解了特困群体的生产生活难题。

    在推进城乡低保过程中,该县实行程序化管理和资金社会化发放,严格按照户主申请、入户调查、张榜公布、受理审核、民政审批、季度调整、按月核发等程序,依法办事,增加低保金发放的透明度,切实维护低保政策的严肃性。同时,强化动态核查,对已批准的保障对象坚持定期或不定期复查,对不具备条件的及时纠正;对家庭生活状况好转且已不符合低保要求的,取消待遇,全县城乡低保形成了“有出有进、良性发展”的动态管理模式。 

关注栏目